诉讼离婚的法律知识要点之举证须知
一、证明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
(一)证明原、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,如结婚证、婚姻关系证明书、户口本以及身份证。
(二)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,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。
(三)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,应提交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村委会或公安机关的证明。
二、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
(一)如涉及家庭暴力,应提交法医鉴定,提出证人。
(二)如涉及吸毒、赌博行为的,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;涉及行政处罚、刑事犯罪的,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。
(三)如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,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、子女出生证、居住证明、相片或居委会、村委会、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。
(四)因重婚、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、实施家庭暴力、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引起离婚的,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。
三、证明由一方抚养子女为宜的证据
(一)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,应提交工资单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证明,或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。
(二)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,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或跟随母生活的相关证据。
四、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共同财产的证据
(一)证明有房产的,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、缴款发票或出资证明。
(二)证明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的,应提交银行帐号、开户行名称;证明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的,应提交股东代码、资金帐号、开户的证券机构名称;证明有车辆的,应提交行驶证、车牌号。
(三)证明对方在公司拥有股权的,应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、出资证明等。
(四)证明一方有债权债务的,除提交借据以外,必须有相关的证据佐证。
(五)证明夫妻双方财产有约定的,必须提交协议书等相关的证据。
五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金额的,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清单。
华宁地处云南省滇中湖盆地南缘,位于北纬23°59′至24°34′,东经102°49′至103°09′之间。境内地势西北高,东南低,地形东西狭,南北长,崇山峻岭连绵起伏,高山、丘陵、盆地、河谷间杂交错,幅员面积1313平方公里。最高点磨豆山海拔2663.1米,最低点磨法冲江边海拔1110米。主要山脉分东西两支,呈南北走向,东支老象山脉,磅礴苍莽纵贯县境;西支磨豆山脉,连绵起伏犹如宁州坝子之屏障。华宁不仅有富饶的土地资源,还有丰富的水源资源和矿产资源,是一块有待进一步开发的宝地。全县水资源总量4.68亿立方米,径流总量3.2亿立方米,水能资源理论蕴藏量23万千瓦,可供开发量17万千瓦。现已探明的矿藏储量较多的有磷、褐煤、铅锌、石灰石、石膏,其中磷矿储量在13亿吨以上,褐煤储量8000多万吨,还有铜、铁、硅石、银、硫磺等。县内居住着汉、彝、苗、回、哈尼等21个民族19.82万人。全县设4镇1乡,下辖两个居民委员会,75个村民委员会,670个村民小组(合作社)。宁州镇为县城所在地。